關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2008年申報工作的通知

時間:2008-03-06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902

各有關單位:
  現将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和學科範圍
  2008年申報的一般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2)青年基金項目;(3)專項任務項目。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7萬元;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5萬元;專項任務項目經費由項目承擔人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5萬元。請根據項目類别和資助經費進行項目的設計論證。
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2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理論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曆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統計學;(22)港澳台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綜合研究。請寫明申報項目的學科門類、二級學科(交叉學科/綜合研究可以按一級學科申報),以方便專家評審。
二、申報條件
  1、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報。
  2、本次項目不設項目申報指南,申請者可根據自身的研究專長,結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及學科發展的需要,特别是圍繞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自行拟定研究課題。
  3、申請者應認真閱讀教育部有關人文社科項目管理文件及有關以往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複申報。
  4、每個申請者隻能申報一個項目,課題組參加人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以上項目的申請。申請者除必須符合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及參加人員,應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69年以後出生);
  (3)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者,必須獲得校外有關部門,包括政府部門(非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的經費資助(不低于5萬元);必須填寫項目申請書中的“其他經費來源”欄,并附學校财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的複印件。
  5、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一般項目:
  (1)未完成曆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者;
  (2)已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尚未完成者;
  (3)本年度申報重大攻關項目和基地重大項目的子課題。
三、項目申報相關要求
1
項目申請注意事項
(1)項目申請者要認真研讀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有關管理辦法,了解掌握人文社會科學發展趨勢和有關研究情況,尤其是近幾年來國家、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已經設立的研究項目情況,避免重複研究,提高研究質量。凡國家、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已經資助過的内容重複的研究課題及子課題,本次不在重複資助新的課題。
(2)凡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一般項目、教育部重大攻關、基地重大、後期資助項目未完成但未履行結項手續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新項目。
3)申報學科須按照申報通知規定的學科範圍及代碼填報,其他未列學科不予受理。
2
相關要求
本次項目将采取匿名評審方式,申請評審書設計為AB兩個部分,B表為匿名評審表。申報者在填報B表時一律不得出現申報者學校、個人等有關信息。
項目申報材料包括:
1)用A4紙印制的《申請評審書》(A表)原件2份;《匿名評審表》(B表)一式5份,單獨左側裝訂,加在A表内;
2)《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申報一覽表》1份。

申報項目社科司規劃處聯系人:段洪波
電話:010-66096625
申報受理聯系人:北京師範大學問社科管理咨詢服務中心 白曉
電話:010-58802707
四、校内申報時間節點及相關要求
1.2008
55日,各單位将進行形式審查後的申報材料初稿(包括:項目評審書、一般項目申報一覽表)及其電子版,同時提交申報材料的保密審批表。
2.2008
59日,單位審查後返回各學院進行修改。
3.2008
512日,各單位科技辦報送所有正式申報材料及其電子版。
4.
申報相關材料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報送,不受理個人報送。
5.
每個項目需交納項目評審費100元,由各單位科技辦公室負責人統計後報送學校科技處高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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