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課題組:
根據黑教〔2001〕159号文件的精神,黑龍江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在全省範圍内征集并評審“十一五”期間第二次省級優秀教育科研成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範圍及形式
1.省“十一五”規劃課題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2.省“十一五”規劃課題研究人員的與課題研究密切相關的研究成果。
3.成果形式包括著作、論文、研究報告、有創新和理論高度的經驗總結等。
二、成果的要求
1.所申報的成果中,著作、論文必須是公開出版、發表的;實驗研究報告、調查研究報告、經驗總結等沒發表的也可申報。
2.成果字數要在3000字以上,必須是打印文稿,除附件外,手寫稿一律不收。
3.成果不得有虛假成分和剽竊成分。
4.成果必須是在承擔“十一五”規劃課題以來完成的并與課題密切相關。
5.每人限報一項。
三、申報辦法
1.填寫《黑龍江省優秀教育科研成果申報表》,加蓋所在單位的公章,并交成果原件(或複印件)一份。
2.學校負責初審推薦,統一報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單位提交申報材料截止日期為2009年5月11日至12日,逾期不再受理。
3.每份成果交評審費50元。
四、評獎辦法及等級
由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評獎,設省級優秀教育科研成果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為獲獎者頒發省級教育科研成果證書。
五、聯系方式
王傳偉 電 話:82519434 1号樓716室
附件:黑龍江省“十一五”期間優秀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申報表
哈爾濱工程大學高教研究所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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