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字[[2006]01号外語系教材選用規定

時間:2006-03-31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554

 

外語系文件

 

外字 [ 2006 ] 01

 

 

外語系教材選用規定

 

第一條 教材是傳播知識的載體,是不斷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的前提,是培養優秀人才的重要保證。為了進一步規範我系的教材選用工作,做到教材選用的科學性、先進性、合理性、适用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我系教材選用的基本原則是:必須堅持擇優選用原則,确保高質量、有特色教材進課堂,保證教學質量。具體選用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選用的教材必須具備正确的思想、觀點和方法。

(二)選用的教材必須是先進的,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能反映和展示本學科當代發展的新成果。

(三)選用的教材必須适用性強,能體現學科理論發展的要求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符合學生個性發展及畢業求職的需要。

(四)鼓勵選用國家級獲獎教材、重點教材和國家級規劃教材。

(五)根據我系專業課程需要并結合教師的實際情況,鼓勵和提倡在有計劃、有目的、有選擇地選用國内影印版或國外原版優秀教材。

(六)教師應開放式遴選使用教材,選用1本主要授課教材,選用多本輔助教材用于本科生教學。

第三條 選用教材的範圍

(一)國家級獲獎教材及國家級、省(部)級規劃教材。

(二)學校規劃立項的教材。

(三)列入春秋兩季教材征訂目錄正規出版的推薦教材。

(四)國内影印版或國外原版優秀教材。

(五)根據教學需要,經外語系教授會同意後,部分課程可選用教師自編講義。

第四條 教材選用程序

(一)首次選用的教材需填報《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教材選用審批表》,見附表。要求各門課程選用教材的論證及相應負責人簽字齊全,并将選用教材的結果上報系裡批準。

(三)教師自費出版或自編的講義可根據教學的需要少量選用,但不能因此而影響優秀教材的選用。

(三)專業教學計劃中列出的主要學科專業基礎課的教材選定後,原則上不允許輕易變更;

(四)每門課程教材經系教授會評議通過方可使用。

第五條 教材選用的評價

(一)外語系計劃地組織專家對專業基礎課和專業主幹課程的教材進行評議,對質量低劣的教材堅決予以淘汰。

(二)外語系教授會有義務提供教材出版的最新信息,以協助各位教師最大限度地選用優秀教材。

                                    

2006331日印發

                     200633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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