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處級後備幹部推薦選拔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0-04-20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218

各分黨委、黨總支,各處級單位:
  根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規定》要求,結合學校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實際,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開展我校處級後備幹部推薦選拔工作,現将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标準,全面貫徹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把優秀、有潛力的管理人才聚集到學校創建特色鮮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事業中來,立足當前,着眼長遠,努力建設一支具有堅定的馬克思主義政治立場和領導科學發展本領、結構合理的高素質後備幹部隊伍,為學校處級領導班子建設提供充足的幹部儲備和人才支持。
  二、條件和資格
  (一)處級後備幹部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
  (二) 處級後備幹部應當具備以下資格:
  1.正處級後備幹部,一般應當是副處級幹部,特别優秀、發展潛力大的科級幹部,或教學院系專業技術管理崗位的負責人,也可以列為正職的後備幹部。
  2.副處級後備幹部,一般應當是科級幹部,或教學院系專業技術管理崗位的負責人,也可以列為副職的後備幹部。
  3.一般應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體健康。
  三、數量和結構
  (一)教學院系處級後備幹部的數量一般按照領導班子職數1:1的比例确定。
  機關、直屬單位正處級後備幹部35人,副處級後備幹部50人。
  (二)處級後備幹部隊伍應當形成合理結構:
  1.處級後備幹部一般以35歲至40歲的幹部為主體,30歲左右的幹部要有一定數量。正職後備幹部一般不超過45歲,副職後備幹部一般不超過40歲。
  2.處級後備幹部隊伍中要有一定數量的女幹部,同時還要注意考慮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
  3.處級後備幹部隊伍應形成合理的專業和知識結構。
  四、推薦選拔程序
  推薦選拔處級後備幹部的程序是:民主推薦,分黨委、黨總支适當了解人選情況,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經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讨論後,向校黨委提出後備幹部建議人選,由校黨委審定人選。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民主推薦。4月19日至4月23日,各教學院系召開本單位全體教職工大會,按照1:1的比例對領導班子正、副職後備人選進行推薦。
  機關、直屬單位召開本單位全體教職工大會,在全校範圍内推薦35名正處級後備幹部人選、50名副處級後備幹部人選。
  經各單位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讨論後,确定後備幹部建議人選,将民主推薦情況彙總統計表和後備幹部建議人選名單報黨委組織部,學校考核組将對所推薦的人選情況進行了解考察。
  (二)4月30日前,各教學院系将處級後備幹部備案名冊和後備幹部簡要情況登記表的文本和電子版一并報學校黨委組織部。
  (三)學校黨委根據民主推薦結果和個人談話推薦情況,最後讨論處級後備幹部人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後備幹部的推薦選拔工作,主要領導對後備幹部工作負有主要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負有相應責任。各單位要明确任務,精心組織,堅持标準,統籌考慮,提高後備幹部工作的整體水平,保證後備幹部的質量,同時加強引導,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這次集中補充調整工作積極穩妥地進行。
  (二)嚴格推薦程序,堅持選拔标準和條件。嚴格執行程序是保證幹部工作公平、公正的前提,在推薦選拔後備幹部工作中要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特别要注意認真做好民主推薦工作,落實群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各單位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标準,嚴把入口關,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廣大幹部群衆認可的優秀幹部選拔出來。處級後備幹部人選不進行公示,後備幹部建議人選名單隻供領導班子内部掌握,要嚴格保密。
  (三)上報材料齊備規範。各教學院系要認真填寫處級後備幹部備案名冊、後備幹部簡要情況登記表、民主推薦情況彙總統計表,并用A4紙打印,電子版不能通過網絡傳輸。

  附件:1. 處級後備幹部備案名冊
     2. 後備幹部簡要情況登記
     3. 民主推薦情況彙總統計表



         
                        中共哈爾濱工程大學委員會

                         201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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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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