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師:
根據研究生院《關于進行我校第20批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10〕29号)文件精神,現将我系第20批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要求及工作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碩士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治學嚴謹,作風正派,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身體健康,認真履行教師職責。
(二)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不含高級講師和高級實驗師)職稱,年齡不超過57周歲(1953年9月1日後出生),1963年9月1日後出生的申請人需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
(三)有較好的科研課題和較充足科研經費,能夠支持和資助碩士生從事學位論文研究工作。
二、申請第二專業碩士生導師資格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現為我校碩士生導師,具有招生資格。
(二)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
(三)完整指導過一屆碩士畢業生,且培養質量較好。
(四)申請第二專業碩導的申報材料的“内涵”應與所申報的第二專業相對應,并按第二專業要求評審。
三、碩士生導師遴選要求
(一)申請人須有明确和相對穩定的研究方向,近三年内取得了較豐富的科研成果,至少應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或國際國内學術會議上發表學術論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學術論文發表在專業外語期刊上。
(二)申請人須積極參與教學和科學研究,近三年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了校級及以上教學和科研立項。
(三)申請人須積極參與課程教學活動,如無特殊情況,教學工作量應飽滿。
四、碩士生導師遴選工作程序
(一)個人申請
申請人填寫“碩士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申請表”,打印2份,與教學和科研成果的原件一同報教務辦公室。
(二)成果展示
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将在外語系資料室進行成果展示,并在外語系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外語系評審
外語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嚴格按照學校及外語系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條件,以無記名方式進行表決,獲得到會委員2/3及以上同意票且反對票不足1/3者為通過,并将評審材料及結果報校研究生院學位管理處。
(四)複審及公示
學校根據校、院兩級碩導遴選相關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複審,複審通過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無異議,學校即發文公布取得碩士生導師任職資格名單。
五、碩士生導師申請更改專業的程序
碩士生導師更改專業需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轉專業申請表》,經外語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後,報研究生院。
六、時間安排及材料報送
有關材料于2010年6月1日下班前報送外語系教務辦。
七、相關說明
(一)兩年未招生的碩士生導師任職資格問題
取得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後連續2年以上(含2年)沒有招收到碩士生的指導教師,第3年暫停招生,第4年重新進行碩士生導師遴選評審通過後方可招生。
(二)首次申請碩士生導師資格者,隻允許申請一個專業。
(三)被取消碩導資格的教師,從被取消碩導資格之日起兩年内不允許申請碩士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
(四)不受理涉密材料。如申報的材料涉密,須按保密規定脫密處理後填報。
附件:1.申請碩士生導師人員業績彙總表
2.碩士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申請表
3.碩士生導師轉專業申請表
4.第二專業碩士生指導教師申請表
外語系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請點擊圖标下載浏覽:

附件請點擊圖标下載浏覽:

附件請點擊圖标下載浏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