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師:
根據高教所《關于開展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工作的通知》(高教所〔2010〕8号)文件精神,為了及時總結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成果,确保各項目按期保質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務,進一步推動教學改革研究的深入開展,促進教學質量的有效提升,學校決定于近期組織開展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工作,現将我系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項目範圍
此次中期檢查将針對所有在研的省級和校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具體包括2008、2009年的省級和校級教改工程項目(詳見附件1)。
二、檢查安排與要求
在總結以往項目檢查經驗的基礎上,确定本次檢查将采取各院系自查和學校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院系自查的要求
自查時間:
自查階段安排與要求:
1、項目負責人認真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中期檢查驗收書》(附件2);
2、提交研究取得的成果複印件;
3、外語系組織專家組進行逐項細緻的檢查。檢查按照《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附件3)中的相關規定,重點是項目研究取得的相關成果、目前所面臨的問題以及是否能按期完成研究目标、順利結題等内容。
(二)學校抽查的安排
從7月5日開始,學校将組織專家組,根據院系上報的自查情況對項目進行抽查。抽查的具體時間和方式将另行通知,請各院系及項目負責人做好準備工作
三、其它說明
(一)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中期檢查工作,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是項目能否按期完成預定目标的重要保證。
(二)在中期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未啟動、項目研究内容與設計嚴重不符、由于各種原因不能繼續研究的,學校将取消該項目,并停止經費劃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項目組可申請項目變更,經所在院系批準,報高等教育研究所備案:
1.變更項目負責人、項目參加人;
2.在不改變項目研究内容的前提下,改變項目名稱;
3.确有實際困難,項目延期結題。
附件:
1.哈爾濱工程大學2010年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彙總表
2.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中期檢查驗收書
3.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
4.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變更申請表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