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省規劃辦“十一五”期間第三次省級優秀教育科研成果征集與評審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0-10-12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194

各有關單位:
  根據黑教〔2001〕159号文件的精神,每個五年規劃期間,省規劃辦評審三次課題研究成果,第二年、第四年各評審一次課題階段性研究成果,第五年評審課題終結性研究成果。今年是“十一五”規劃的最後一年,省教育科學規劃辦決定在全省範圍内征集并評審“十一五”期間規劃課題的終結性研究成果,為做好學校的組織申報工作,現将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範圍及形式
  1.省“十一五”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研究人員撰寫的課題終結性研究成果,且該成果未曾獲得過省級以上教育科研成果獎,也沒參加過省教育科學規劃辦的評獎活動。
  2.成果形式限于著作、論文、研究報告。
  二、成果的要求
  1.所申報的成果中,著作、論文必須是公開出版、發表的;研究報告可以不發表。
  2.成果字數要在3000字以上,必須是打印文稿,除附件外,手寫稿一律不收。
  3.成果不得有虛假成分和剽竊成分。
  4.成果必須是在承擔“十一五”規劃課題以來完成的,并與課題密切相關。
  5.每人限報一項。
  三、申報辦法
  1.填寫《黑龍江省優秀教育科研成果申報表》(附件1),加蓋所在單位的公章,提交成果原件一份。
  2.成果申報材料要裝訂成冊,有封面、目錄、内文和頁碼。目錄按《黑龍江省優秀教育科研成果申報表》、《課題研究任務下達書》、《課題申請評審書》、成果主件、成果附件、成果佐證材料(如是否被采用、轉載等的證明)等排列。如果成果主件是專著,裝訂的材料中成果主件可以是封面、版權頁、目錄和内容摘要等。申報材料由省規劃辦存檔,不予返回。
  3.學校負責初審推薦,統一報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單位于2010年11月1日~11月2日統一将申報材料上報到學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主樓507房間),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李濤 聯系電話:82519434
  4.學校代收每份成果評審費100元。
  四、評獎辦法及等級
  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評獎,設省級優秀教育科研成果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為獲獎者頒發省級教育科研成果證書。獲三等獎以上的成果将給予物質獎勵。
附件:黑龍江省優秀教育科研成果申報表
                    哈爾濱工程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附件 優秀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申報表.doc; 關于做好省規劃辦十一五期間第三次優秀教育科研成果征集與評審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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