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質量評估辦公室〔2010〕14号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使各單位更加重視人才培養工作,教師更加傾心教學工作,讓更多優質資源投入到教學工作中,進一步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學校将在新一輪分配制度改革中,加大對教學工作的支持力度。學校希望通過擴大獎勵範圍,增加獎勵額度,充分調動任課教師的教學積極性,激發教師教學的質量意識,全面提高我校本科、研究生教學質量。
學校定于本學期開始實施教師課堂授課評價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推薦
1、院(系)根據上一年度學生評教情況、教師教學水平、教改研究等綜合情況,遴選出本院(系)任課教師人數的半數作為評價對象(暫不含承擔實踐、實驗教學的教師)。
2、對于同時承擔本科生和研究生課程的教師,可分别(也可同時)參加本科生和研究生任課教師評價。
3、對于A、B角授課教師,隻有在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備案認可的方可申報。
4、對于一門課程有多位教師講授的,須經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備案認可,并承擔該門課程1/3以上學時的教師,方可申報。
二、評價方法與步驟
1、各院(系)申報的教師名單确定後,學校将組織專家進行聽課評價,同時進行院(系)評價和教務管理部門評價。
2、專家聽課評價主要由校教學督導委和教學指導委具體負責實施。
3、院(系)評價由院(系)自行制定評價辦法,教務管理部門評價由教務處和研究生院制定評價辦法,分别報教學質量評估辦确認後執行。
4、學生評教于每學期末以課程為單位組織評價。
三、評價結果
1、每學期末彙總專家評價、院(系)評價、教務管理部門評價及學生評教結果,同時考慮工作量和課程性質的不同,按一定權重确定每名教師的評價結果。
2、當年發生教學事故的教師不能參與此項工作。
3、根據上述評價結果,學校将對評選出的當年授課教師中教學工作突出的教師進行較大範圍表彰。
4、對本科生、研究生任課教師分别進行評獎。
四、其他
1、此項工作将作為今後一項常規工作持續開展,具體工作細節由教學質量評估辦公室負責解釋。
教學質量評估辦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