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聘外語系學科骨幹教師(教授 四級崗)崗位人員上報同行專家評議材料及評審費至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将人員名單及材料統一上報人力資源處;
2.
應聘外語系中青骨幹教師(副教授 七級)崗位人員和應聘中級、初級崗位人員上報評審材料(上報材料要求見附件)及評審費(副教授300元,中級160元,初級70元)至綜合辦公室;
3.
對應聘四級、七級崗位人員的業績材料進行公示(圖書資料室J401);
4.
在基礎實驗樓J316會議室組織教授評議組會議(應聘教師需述職2分鐘) ;
5.
在基礎實驗樓J316會議室組織專業技術職務聘用委員會會議;
6.
上報校外應聘4級專業技術崗位人選,應聘7級過渡性崗位人選材料至人力資源處;
7. 12月下旬
學校下發聘用文件,外語系組織簽訂聘用合同,報學校備案;學校為簽訂合同人員頒發聘書,兌現待遇。
外語系綜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