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項目推薦及組織申報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1-02-25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590

  

各有關單位:
  為跟蹤世界科技研究前沿,促進我校學科和師資隊伍的建設與發展,培養創新人才,學校将加大中青年教師海外進修的培養力度,選派有潛質的優秀學科(學術)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幹教師争取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赴國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交流、研修與合作。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和工信部《關于做好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現将2011年度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公派出國留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方針和年度選派計劃,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将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在全國選派各類留學人員12000人,其中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項目、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國家公派專項出國留學項目以及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6000人。
  二、申報信息請查閱201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指南(),具體材料格式見《關于準備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非學生類申請人用。
  三、網上報名
  申請人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2011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按照網上報名系統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受理機構選擇“有關單位” ;申請項目一般情況下可選擇如下名稱:A.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項目-可利用合作項目名稱選擇“所在單位和個人合作項目”;B. 國家公派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可利用合作項目名稱選擇“所在單位和個人合作項目”),網上提交并打印申請表。查閱《關于準備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按要求提交所在單位審核。申請辦法有特殊要求的,請按《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要求進行申請。
  四、基層單位推薦
  各教學單位根據本單位師資隊伍建設和學科建設計劃、申請人條件及教學、科研等工作的需要,确定推薦人選,使教師能夠合理安排教學科研工作,妥善拟定留學出國計劃和派出時間。由單位負責人填寫《單位推薦意見表》1-4項内容,并簽署推薦意見,派專人将及申請人的全部材料(①《推薦人選名單》(兩人以上需排序,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1份;② 申請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和複印件2份);③《單位推薦意見表》(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紙質材料一份(需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電子版材料一份;④《哈爾濱工程大學對外交流保密審批表》一式2份;上報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請按照報名系統格式要求打印,每頁下方條形碼必須一緻),不用裝訂,用長尾夾或塑料文件夾夾好。)于2011年3月10日前提交人力資源處業務受理中心(1#529室)。聯系人:王濱 聯系電話:82569553
  五、學校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确定推薦人選。
  六、注意事項
  1.各單位要嚴格做好保密審查工作,認真審核本單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申請人網上填報的信息必須是非涉密信息。在網上填報前,申請人必須先将拟申報材料報所在單位安全保密部門審核,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對外交流保密審批表》,審核通過後方可在網上填報。為不影響評審成績,對研究項目等涉密信息,不能在網上填報但能在國内交流的信息,申請人可報送一份紙質補充材料供專家評審時參考。補充材料集中一起放在主材料上面,并在首頁上方注明“補充材料”字樣。對涉及型号、項目編号等的證明材料,請在複印中将其隐去。所有材料都必須經過脫密處理方可提交。
  2.有意向申請國家公派資助出國的教師,請根據《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提前準備外語考試,并根據所申請項目的要求提前聯系好拟出國留學的學校或科研機構,獲取邀請函。
  3.申請出國留學人員一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需在有效期内盡快按期出國,逾期者不再辦理延期留學資格。
  特此通知。

                               人力資源處
                              2011年2月23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