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師:
近日,黑龍江省教育廳下發《關于2011年黑龍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的通知》(黑教高〔2011〕34号),為做好此項工作,學校決定開展2011年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原新世紀教改立項)立項評選暨省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遴選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選題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學改革,使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工作更加符合學校實際,學校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2011年黑龍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指南》,制訂了《哈爾濱工程大學2011年度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指南》(以下簡稱《校立項指南》)(見附件1)。《校立項指南》的制訂,旨在引導和指導廣大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深入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工作,着力解決學校教學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疑點問題,推進教育教學創新,形成一系列具有推廣價值的研究成果。
申請人可參照《校立項指南》所提出的選題參考方向,自拟項目名稱。在《校立項指南》中未涉及的研究内容,但對于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方面确有研究價值和推廣意義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題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請者應為我校教師或教學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應長期工作在教學或教學管理第一線,有能力承擔課題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研究工作。
(二)每個項目負責人限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最多隻能同時參加3個項目的申報。項目申報所列項目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項目:
1.有2項在研的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省級或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自2009年以來超期未結題的和無正當理由放棄項目研究的。
(四)按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已有省級在研教改項目的主持人不得參與本年度省級立項的申報。
三.申報辦法及申報程序
(一)申報人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2011年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請表》(一式二份)(見附件2)。申請表一律采用A4紙,側面裝訂。
(二)《哈爾濱工程大學2011年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彙總表》(電子版)(見附件3)。
(三)申報材料于2011年3月24日上午10:00之前報送到教務辦公室,同時電子版發送至8251917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學校将從本次評選的校級項目中擇優遴選推薦參加省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評選的項目。
四.項目管理
項目管理按《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見附件4)執行。
附件:
2011年教改立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