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清明節放假的通知

時間:2011-03-25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877

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精神,學校決定:4 3 日~ 5 日放假,共 3 天。其中, 4 2 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 4 4 日(星期一), 4 3 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4 5 日(星期二、農曆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4 2 日(星期六)上班。
  42日(星期六)的教學活動調至44日(星期一)進行;44日(星期一)的教學活動調至42日(星期六)進行;45日(星期二)本科生的教學活動全部停止,所缺課程原則上不補;45日(星期二)研究生的教學活動全部停止,所缺課程順延一周進行;繼續教育學院教學活動自行安排。

 

                 黨政辦公室  教務處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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