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師:
為深入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落實第三次黨代會精神,努力構建研究型大學,調動廣大教師和管理人員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表彰在教學實踐過程中實施效果好、受益面廣的教學成果,并為2011年黑龍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的評選做好準備,為2013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打下基礎,學校決定,組織開展校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報要求
1、教學成果主要包括:在轉變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調整專業結構,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學内容及其相關的教材,改進教學方法和教育技術,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提高教育質量等方面具有創新性和推廣價值的成果;在組織教學工作、推動教學及教學管理改革,加強教學基本建設,開展質量保證與監控工作,開展評價工作,建立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機制,實現學校創新人才培養等方面具有創新性和推廣價值的成果。
2、申報成果原則上應為2009年以來在國家、省(包括教育部、中國高教學會、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省教育廳、省高教學會、省規劃辦)和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并結題或取得階段性成果的項目,對于未立項而取得的研究成果,需經過院系嚴格審核後上報,并附推薦意見。
3、成果的完成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風,遵紀守法,熱心教學,為人師表。
(2)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
(3)教師須至少系統地講授過1門課程,教學工作量飽滿,能認真完成學校分配的各項教學任務;教學輔助人員和教學管理人員應在崗位上連續工作2年以上。
(4)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則上不超過5人。
(5)每個成果負責人限報1項成果,成果參加人最多隻能同時參加2項成果的申報。成果申報所列成果參加人必須征得本人同意。
二、成果評審重點
1、2011年校級教學成果獎重點獎勵對學校教育教學過程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和疑點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實施效果顯著,具有一定的創新點和推廣價值的成果。
2、學校鼓勵院系進行跨學科、跨專業、跨部門的成果合作,成果推薦申報過程中,應遵循“同類整合、凝練特色、擇優推薦、優中選優”的原則,挖掘整合資源、集中優勢項目,真正将高質量、有特色的優秀教學成果推薦上來,力争在2011年省級乃至2013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評選中取得新突破。
三、成果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人需填寫《2011年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成果獎推薦書》(附件1)(一式二份),
2、撰寫成果總結報告(一般應包括:成果研究背景、研究内容、應用範圍、應用效果和主要創新點等内容,字數不低于4000字)(一式一份)
3、提交與成果緊密相關的主要佐證材料複印件(主要包括:論文及所發表期刊的封皮、目錄,著作或教材的封皮、目錄及主要章節)(一式一份),佐證材料複印件要裝訂成冊(應包含目錄和頁碼)。
4、《2011年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成果獎申報彙總表》(附件3)(電子版)。
5、所有申報材料均應放入材料袋中,材料裝一面貼《推薦書》封面,另一面貼材料清單。
四、成果評審程序
1、院系初評:外語系對成果進行資格審查、材料核實并初評,提出推薦排序名單。
2、學校評審:學校組織專家本着“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對各院系申報的成果進行評審,經全校公示後,最終确定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和二等獎。
五、時間安排
申報人于2011年10月10日上午下班前全部紙介材料與《推薦書》、成果總結和《彙總表》電子版報送到教務辦公室,電子郵箱:82519170@163.com
六、幾點說明
1、開展校級教學成果獎勵工作,是進一步加強教學工作,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學校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各基層學術組織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本部門此項工作。
2、本次評獎嚴禁重複申報。對于前期已獲獎的研究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沒有特别創新的情況下,不許申報。
3、申報材料要真實準确,嚴禁弄虛作假。
4、學校将在本次評獎中遴選部分成果推薦申報2011年省級教學成果獎,省級教學成果獎申報材料與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2011年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成果獎推薦書
2.2011年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成果獎申報彙總表
哈爾濱工程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