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部、處、中心,直屬單位,教學院(系):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報送2012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的通知》精神,按照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幹規定》(中辦發〔2008〕9号)和《關于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的通知》(中辦發〔2009〕12号)等文件要求,為切實規範因公出國(境)行為,加強因公出國(境)的審批與管理,現請各單位按如下要求,認真做好2012年因公出國(境)計劃的申報工作。
一、各單位要以貫徹落實學校第三次黨代會精神和切實推動“五大轉型升級”工程為核心,根據本部門2012年工作要點要求,緊密結合“十二五”學科建設發展規劃,認真制定好本部門2012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
二、本次報送2012年出國(境)計劃的範圍為:因公訪問考察、講學、參加國際會議、科研合作計劃等各類公務任務等。各單位應按照務實、高效、精簡、節約的原則安排任務,出訪必須有明确的公務目的和實質内容,要能夠通過出訪解決本單位近期或中長期發展實際問題。出訪團組人數根據任務需要從嚴掌握,出訪人員身份要與出訪任務相符。各團組成員須有具體明确的分工以及完成既定出訪任務的能力。單個團組出訪人數一般應控制在5人以下,不得超過6人。訪問考察類團組出訪時間:1國不超過6天,2國不超過10天,3國以上不超過12天,離抵境當日計算在内。
三、上報各項出訪計劃中,均應有明确的團組負責人。派出人員應專業對口、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對外聯系能力。應避免同一專業、同一領域内的多人派出或重複性派出。
四、所有出訪團組必須明确經費來源,出訪經費必須落實到每個出訪人員。申請校出訪考察專項資助的團組,必須附詳細說明,其中包括出訪具體人員、前期已經達成的合作意向、将要簽訂的合作協議或備忘錄、出訪将達到的實際效果、具體行程安排等。
五、請各單位在認真規劃的基礎上,彙總本單位出訪計劃安排并填寫《2012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表》和《2012年度因公赴港澳台地區計劃表》,報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後,加蓋本單位公章,并于2011年12月9日下班前将計劃表原件送交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綜合科(主樓428室),電子版請發送至chendianchun@hrbeu.edu.cn。逾期未報的單位,則視為自動放棄2012年因公出國(境)任務。
六、請以學院(部、處)為單位上報計劃,不接受個人申報。
聯系人:陳殿春
電 話:82568267
附件:1. 《2012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表》
2. 《2012年度因公赴港澳台地區計劃表》
3. 《2012年度校領導因公出國(境)計劃表》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1.11.28
附 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報送2012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的通知》精神,按照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幹規定》(中辦發〔2008〕9号)和《關于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的通知》(中辦發〔2009〕12号)等文件要求,為切實規範因公出國(境)行為,加強因公出國(境)的審批與管理,現請各單位按如下要求,認真做好2012年因公出國(境)計劃的申報工作。
一、各單位要以貫徹落實學校第三次黨代會精神和切實推動“五大轉型升級”工程為核心,根據本部門2012年工作要點要求,緊密結合“十二五”學科建設發展規劃,認真制定好本部門2012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
二、本次報送2012年出國(境)計劃的範圍為:因公訪問考察、講學、參加國際會議、科研合作計劃等各類公務任務等。各單位應按照務實、高效、精簡、節約的原則安排任務,出訪必須有明确的公務目的和實質内容,要能夠通過出訪解決本單位近期或中長期發展實際問題。出訪團組人數根據任務需要從嚴掌握,出訪人員身份要與出訪任務相符。各團組成員須有具體明确的分工以及完成既定出訪任務的能力。單個團組出訪人數一般應控制在5人以下,不得超過6人。訪問考察類團組出訪時間:1國不超過6天,2國不超過10天,3國以上不超過12天,離抵境當日計算在内。
三、上報各項出訪計劃中,均應有明确的團組負責人。派出人員應專業對口、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對外聯系能力。應避免同一專業、同一領域内的多人派出或重複性派出。
四、所有出訪團組必須明确經費來源,出訪經費必須落實到每個出訪人員。申請校出訪考察專項資助的團組,必須附詳細說明,其中包括出訪具體人員、前期已經達成的合作意向、将要簽訂的合作協議或備忘錄、出訪将達到的實際效果、具體行程安排等。
五、請各單位在認真規劃的基礎上,彙總本單位出訪計劃安排并填寫《2012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表》和《2012年度因公赴港澳台地區計劃表》,報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後,加蓋本單位公章,并于2011年12月9日下班前将計劃表原件送交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綜合科(主樓428室),電子版請發送至chendianchun@hrbeu.edu.cn。逾期未報的單位,則視為自動放棄2012年因公出國(境)任務。
六、請以學院(部、處)為單位上報計劃,不接受個人申報。
聯系人:陳殿春
電 話:82568267
附件:1. 《2012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表》
2. 《2012年度因公赴港澳台地區計劃表》
3. 《2012年度校領導因公出國(境)計劃表》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11.11.28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