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2012學年第一學期本科生課程期末考試及補考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1-12-15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570

各教學部(中心)

為确保期末考試工作順利完成,根據學校要求,請各教學部(中心)按照《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生課程考核與成績評定的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嚴格考試程序,嚴肅考試紀律。現将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動員

教學部(中心)須召開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和學生的宣傳動員會議,重申與考核有關的各項規定,并對學生進行考風、考紀的宣傳教育,杜絕考試違規行為的發生。

、考試命題

1、系主管教學領導對系的課程命題負責,對所審查的試卷有權提出質詢,命題教師應對質詢做出解釋。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試卷,應重新進行命題。

2、課程考核應同時拟定題量和難度大緻相同的A、B兩套試卷,經課程負責人審定擇一使用。試題必須提前經過試做,并定出标準答案和評分标準。教學大綱和教學進度相同的基礎課程應實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标準。

3、試卷審核和印制工作遵照《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生試卷管理規定》執行。

考試組織與考試紀律

1、系主管教學領導在考核期間進行考場巡視,同時學校将安排機關各單位領導進行考場巡視。考場巡視人員負責監督監考教師是否嚴格履行監考職責,協助監考教師維護考場紀律。

2、每個考場設主考教師1人,主考應由任課教師擔任,任課教師因特殊情況無法履行監考職責的,須經課程負責人同意後,由任課教師自行尋找我系在編在崗教師代替其履行監考職責,并報教務辦公室備案;其餘監考教師由教務辦公室協調安排,單獨計發監考費。

3、監考教師應嚴格遵守《哈爾濱工程大學課程考試監考守則》,認真履行監考職責。

4、學生參加考核應嚴格遵守《哈爾濱工程大學課程考試考場規則》

5、為規範考試管理,期末考試各門課程均須填寫“考生簽到表”,每個考場填寫一份,由主考教師組織考生填寫,并随試卷一起歸檔保存。

、成績評定

1、教師評卷時必須嚴格執行《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生試卷管理規定》和補充規定

2、教師應盡快完成考核成績評定,并在考核結束後5日内(含節假日)通過教務管理系統錄入成績。

、緩考與重修

1、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參加期末考試的,須嚴格履行緩考程序(注:因校外實習不能參加重修考試的學生,由所在院系統一為學生辦理緩考)。學生在辦理緩考手續後,不得參加本學期的考試。因個人原因失去的考核機會不予追補。

2、設立重修考場的課程,學生必須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設立重修考場的課程,學生應随下一年級相應專業、班級一起考試,如在錯誤考場考試,後果自負。

、其他事項

1、教務處學籍與考試管理辦公室受理有關課程考核工作的各類舉報,電話:82588633;信箱:。

2、學生應及時通過網絡查詢自己的成績。為便于家長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在寒假期間将本系所有學生的課程考試成績寄送給學生家長。

、補考工作

1、補考時間:定于2012年2月20日~2月26日進行,教務處将于2月15日前公布各課程的具體考試安排,學生可登陸教務處主頁()查詢。

2、補考範圍:本學期必修課及指定選修課(不含實踐性教學環節)中正常考核不及格或已申請緩考(含重修緩考)的學生,缺考考生不允許參加所缺考課程的補考。

3、補考名單:由本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庫直接生成,學生無需辦理報名手續。

4、考試安排:補考考試的所有課程(包括專業課程)均由教務處統一進行考場安排

5、試卷印刷:膠印室統一印刷補考試卷時間為2月17-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6、學生應在寒假期間及時了解自己的成績情況。需要補考的學生,應利用寒假時間認真複習功課并提前返校,準備參加補考考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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