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遵照省教育廳〔2001〕159号和160号文件精神,省高教學會決定開展第十九次高等教育優秀科研成果評獎活動。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将申報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本屆評獎,申報成果的時限為
成果包括:
1.國内外公開發表的高教研究學術論文。
2.正式出版的高教研究專、編、譯著。(系列叢書不評整個系列,其中相對獨立的分冊可申報參評)
3.正式出版的教材。(應提交采用證明和學科專家評語)
4.國内外各種學術研讨會上提交的高教科研論文。(須有參會證明)
5.正式立項的課題研究報告。(階段成果,應提交課題立項書或批文複印件;終級成果,應提交結題證書等佐證材料)
二、評選标準
1.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符合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成果要求觀點鮮明,文字流暢,說理透徹,結構嚴謹。
2.論文在繼承前人或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要有創新。字數一般在3000字以上。
3.研究報告,字數一般在5000字以上,署名應與課題結題書課題組成員一緻,成員變更要有相應的批件。
4.學術著作要公開出版,要說明參評者工作量,編譯者前三位有效。
三、成果申報
1.申報人填寫《黑龍江省高等教育學會優秀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申報、評審表》(附件1)(紙質版一式一份及電子版)和《黑龍江省高等教育學會優秀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申報、評審彙總表》(附件2)(電子版),并提交成果原件一份,原件評獎後返回申報者本人。
2.合著成果以主編或第一作者申報。
3.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譯稿一份。
4.請申報人于
5.省高教學會收取評審費:專、編、譯著,教材及研究報告等成果,每項收評審費70元;學術論文每項收評審費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