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本科教學工程”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文件精神,為提升大學生的綜合素質,增強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在創新基礎上的創業能力,培養适應創新型國家建設需要、适應各行各業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學校決定啟動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内容
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内容包括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
創新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條件準備和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創業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的角色,通過編制商業計劃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業運行、參加企業實踐、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
創業實踐項目是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采用前期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的成果,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産品或者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學生原則上以本科一到三年級學生為主,鼓勵低年級學生立項;
2.每個學生隻能申報參加一個項目,已經參加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的學生在項目未結題前,不能參加本次項目申報工作;
3.項目申報應以團隊為主,其中參與創新訓練項目的團隊成員不應超過3人,個人可單獨申報創新訓練項目;參與創業訓練項目的團隊成員不應超過6人;
4.項目完成時間應為1年或2年,但在項目組成員畢業之前必須結題;
5.校内導師由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并具有豐富科研經驗的教師擔任,且每名導師同期隻能指導一個立項項目;
6.學校本年度隻受理創新訓練項目及創業訓練項目的申報工作。
二、項目申報程序
1.由項目負責人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國家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申請書》(附件1)或《哈爾濱工程大學國家大學生創業訓練項目申請書》(附件2),經導師審閱、簽字後(一式三份),于
2.我系組織相關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初審,對項目的技術含量、可行性等進行把關;
3.學校組織有關專家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統一評審,并将評審結果在校内進行公示,無異議後正式公布立項結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