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為全面落實校三次黨代會精神,大力推進學校轉型升級工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使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工作更加符合學校實際,學校決定開展2012年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評選暨省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遴選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選題依據
立足學校教學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疑點問題,結合《2012年黑龍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指南》和《2012年黑龍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立項高教綜合改革試點專項項目項目指南》,學校制訂《哈爾濱工程大學2012年度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指南》(以下簡稱《校立項指南》)(見附件1)。《校立項指南》的制訂,旨在引導和指導廣大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深入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推進教育教學創新,切實解決學校教育教學中的實際問題,形成一系列具有推廣價值的研究成果。
申請人可參照《校立項指南》所提出的選題參考方向,自拟項目名稱。在《校立項指南》中未涉及的研究内容,但對于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方面确有研究價值和推廣意義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題申報。
二、項目類别
本次校級立項分招标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
招标項目選題見《校立項指南》中學校重點關注研究方向。招标項目評審的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重點項目要求項目選題準确,前期工作基礎好,調研内容科學、充分;項目的研究方法與手段科學,有顯著的創新和特色;項目研究思路清晰,方案合理;項目研究内容原則上應為《校立項指南》中學校重點關注研究方向,着重解決學校教育教學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和疑點問題,取得的研究成果在相關領域内有一定的指導意義和推廣價值。
三、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請者應為我校教師或教學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應長期工作在教學或教學管理第一線,有能力承擔課題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研究工作。項目組成員組成結構合理,有能力完成項目研究工作。
(二)每個項目負責人限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最多隻能同時參加3個項目的申報。項目申報所列項目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項目:
1.有2項在研的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省級或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自2010年以來超期未結題的和無正當理由放棄項目研究的。
(四)按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已在黑龍江省科研處、社科聯、教育規劃領導小組和高教學會的立項項目不得重複申報,已有省級在研教改項目的主持人不得參與本年度省級立項的申報。
四、申報辦法及申報程序
(一)申報人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2012年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請表》(紙質版一式二份)(見附件2),于
(二)學校将從本次評選的校級項目中擇優遴選推薦參加省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評選的項目。對于項目選題符合省高教綜合改革試點專項項目指南選題範圍的,學校将擇優遴選部分項目參加省高教綜合改革試點專項項目評選。
五、項目管理
校級立項項目管理按《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見附件4)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