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二屆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教學新秀獎暨首屆青年教學能手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2〕135号)精神,學校決定開展第二屆省級教學新秀獎暨首屆青年教學能手獎遴選推薦工作,以鼓勵在教學和人才培養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青年教師。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且連續兩屆獲得學校教師課堂教學效果評價獎勵、具有講師以上(含講師)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3月31日後出生)的專任教師。每位申報教師不可同時申報教學新秀和青年教學能手。已獲得首屆黑龍江省高等學校教學新秀獎的教師不再參加本次教學新秀及青年教學能手的評選。
二、評選條件
(一)教學新秀獎
1.申請教師原則上須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含5年,統計時間截止到
2.其他條件參考《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新秀獎評選指标體系(本科部分)》(見附件1)。
3.教學新秀重點考察申請人教學科研綜合實力,評選優先考慮長期承擔本科教學任務、教學科研綜合能力強、具有較強發展潛力且做出突出貢獻的一線優秀教師,特别是為低年級學生講授基礎課的優秀教師。
(二)青年教學能手獎
1.申請教師原則上須具有碩士學位、5年以上(含5年,統計時間截止到
2.其他條件參考《首屆高等學校青年教學能手獎評選指标體系(本科部分)》(見附件2)。
3.青年教學能手重點考察申請人教學工作情況,優先考慮長期承擔本科教學任務并做出突出貢獻的一線優秀教師,特别是為低年級學生講授基礎課的優秀教師。
三、評選程序
1.符合上述評選條件的教師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經院系審核通過并簽署推薦意見後上報教務處專業運行辦公室。
2.根據申報情況,學校評審後擇優推薦申報省級教學新秀獎和青年教學能手獎候選人。
3.在網上公示不少于7天。
四、申報材料要求
請申報教師在
1.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新秀獎候選人申報材料彙總表(見附件3),一式一份;
2.首屆高等學校青年教學能手獎候選人申請材料彙總表(見附件4),一式一份;
3.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新秀獎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5),一式五份;
4.首屆高等學校青年教學能手獎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6),一式五份;
5.相關佐證材料複印件,一式一份。
6.申報教師須如實填寫申報表,提交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評選資格,且連續三屆不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