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2-09-11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542

各有關單位:
考試是提高教學質量、檢驗教學效果和培養合格人才的重要環節。為适應我校創新人才培養和人才培養轉型升級的需要,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合格人才,學校決定開展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工作。
課程考核方式改革是教學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系、教研室與廣大教師要積極行動起來,投入到課程考核方式改革的研究和探索中,營造以考促學、以考促教的教學氛圍。
一、申報範圍
本次試點可申報課程為2012-2013學年度第一學期開設的專業課程。
二、申報步驟與方法
1.
各學院應積極、認真組織申報工作,每個院系限報5門。
2.
課程負責人請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項目申報書》(附件2),院系審核彙總,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申報彙總表》(附件3),并将《申報書》(一式二份)和《彙總表》(一式一份)于914日前報送至教務處學籍與考試管理辦公室(主樓511室);電子版發送至hanwenwei@hrbeu.edu.cn
三、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有關說明
1.
試點課程應制定詳細的課程考核計劃,要加強教學過程考核,考核形式應多樣化、過程化,應能全面檢查教學内容的階段完成情況,要注重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期末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原則上不高于40%,平時考核次數不少于6次,平時考核形式、内容由教師自定。
2.
凡參加課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課程,須經教研室(課程組)、院系初審後報教務處。教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學校批準立項實施,期末驗收。
3.
凡批準改革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将本課程改革後的考核方式提前告訴學生,并使學生充分了解成績評定方案(如讨論、面談、課堂表現、回答問題、技能操練、提出問題、各種測驗、撰寫論文、作業、實驗報告、考試等實施計劃以及在課程最終成績中所占比例等)。實施過程中,任課教師應對每一學生的每一項評定結果及時記錄在案,并及時告知學生。要注意發揮成績評定方案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功能。
4.
教務處将以課程考核方案為依據,對考試改革進行跟蹤和檢查。課程結束後,項目負責人應對考試改革進行總結,特别是不同考核方式的對比分析,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一份,同時填寫結題驗收書,并提交學生每次考試成績記載表一份。
5.
經學校評審批準進行考核方式改革試點的課程,将根據各課程具體情況給予适當資助。

附件:1.哈爾濱工程大學關于推動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若幹意見
      2.
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項目申報書
      3.
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項目申報彙總表

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務處
2012
910
  

 

附件1:哈爾濱工程大學關于推動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若幹意見

附件2: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項目申報書

附件3: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項目申報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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