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項目負責人:
為加強我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管理工作,及時總結教改項目的研究成果,根據《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學校決定對建設到期的教改項目進行結題驗收,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驗收項目範圍
2010年立項的校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見附件1)本次可申請結題驗收。項目到期确有實際困難未完成研究任務的,可填寫《項目變更申請表》,申請延期結題,延期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二.結題要求
校級教改項目的結題驗收按《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執行。即:
(一)項目研究完成了預定目标,研究内容充分、詳實,研究方法和手段可行,研究結果能解決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成果有一定的推廣價值,并在學校得到相關部門認可。
(二)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在項目研究期間,須有公開發表的與項目研究相關的研究成果(論文、著作、教材等)。項目負責人必須有排名第一的研究成果。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發表在《哈爾濱工程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的教學研究論文可作為項目研究成果之一。
三.提交材料
(一)項目研究報告一份,字數要求5000字以上。内容應包括:1.項目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義;2.項目研究的主要内容;3.項目研究采取的方法與具體措施;4.項目研究的創新性;5.項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及應用推廣價值。
(二)項目結題驗收書(見附件2)二份。
(三)項目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如論文、教材、專著等)複印件彙編一份(應裝訂成冊,含目錄等相關信息)。
四.材料申報
請項目負責人于
五.結題驗收
學校将在各單位驗收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審核材料,确定項目的最終驗收結果,未通過專家審核的項目,将不予結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