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項目負責人:
為加強我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過程管理,及時了解項目研究的進展情況,督促項目組按期完成研究内容,依據《黑龍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學校決定組織開展省級和校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項目範圍
此次中期檢查将針對所有在研的2011年省級和校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詳見附件1)。
二、檢查安排與要求
本次中期檢查采取各項目負責人和各院系自查,學校現場彙報答辯與材料審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院系自查
請各項目負責人于
在項目材料提交完成後,院系将組織專家組,按照《黑龍江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管理辦法(試行)》(附件3)和《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附件4)中的相關規定,進行逐項細緻的檢查。具體要求如下:
1、檢查項目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是否按計劃投入了研究力量;
2、檢查項目研究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及目前所面臨的問題;
3、檢查項目是否能按期完成研究目标、順利結題;
4、檢查項目經費使用情況。
(二)學校安排
學校将組織專家組以現場彙報答辯與材料審閱的形式對項目的研究情況進行檢查,校級重點項目全部參加彙報答辯,省級項目和校級一般項目将根據院系上報的自查情況對其進行抽查,部分參加彙報答辯。具體彙報答辯時間和地點将另行通知,請各院系及項目負責人做好準備工作。
三、其它說明
(一)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中期檢查工作,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是項目能否按期完成預定目标的重要保證。請各院系高度重視此次檢查工作,确保檢查工作順利完成。
(二)在中期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未啟動、項目研究内容與設計嚴重不符的,經專家組審議,學校将撤消該項目的立項資格,并收回資助經費。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項目組可申請項目變更,經所在院系批準,報高等教育研究所備案:
1、變更項目負責人、項目參加人;
2、在不改變項目研究内容的前提下,改變項目名稱;
3、确有實際困難,項目延期結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