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财政部 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171号)、《教育部 财政部關于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教财〔2012〕7号)和《哈爾濱工程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校科字〔2010〕44号)等文件精神,結合2010-201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基本科研業務費”)實施情況,為進一步加強基本科研業務費的管理工作,規範項目資金使用,經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基本科研業務費各類計劃資助項目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基本科研業務費主要支持40周歲以下的青年教師和在校學生圍繞瞄準世界科技發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學意義、學術思想新穎、交叉領域學科新生長點等基礎學科、應用學科方面開展自主選題、創新性研究工作。
二、對于各類資助計劃需要說明的幾點意見:
(一)自由探索計劃
1.自2013年起,可分為育苗、一般和重點等幾類項目,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辦法、資助标準和資助項目。
2.各單位必須制定并向學校上報實施方案,對于确定資助的項目、人員和管理辦法,須在本單位公示,且保存所有項目從評審、立項到中期檢查、結題驗收的全過程文字材料。
3.各單位可以設立一個學術交流專項,用于支持教師參加國内外學術會議和邀請高水平專家來校做學術報告等工作,進一步活躍本單位學術氛圍。
對于資助參加國内外學術交流會議的教師要有明确的要求,如發表論文、作大會主題報告、參加國内外學術組織等成果指标;對于出國參加學術會議的,需經學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
(二)創新團隊培育計劃
1.學校将總結和清理已立項項目,根據項目執行情況,确定是否持續資助。
2.學校今後将着重資助有發展前景的,新組建的創新團隊,對于新申請的創新團隊,學校将組織現場考察、專家評審,确定支持項目。
3.對于目前已成熟的創新團隊不再支持,可以轉為申請重大項目。
(三)重大項目資助計劃
1.設立重大項目資助計劃,每個項目每年資助30-50萬元,周期2-3年。
2.重點支持符合學校發展戰略的新興、交叉、前沿領域的科研項目,由學院提出建議,校學術委員會讨論通過後,由學校組織評審立項。
3.重大項目資助計劃實施載體一般要有穩定的創新團隊支撐,對于學院或項目組有配套經費的項目學校優先支持。
4.重大項目資助計劃要有明确的高水平考核指标,包括國内外高水平論文、發明專利授權、高水平科技獎勵或者以争取到國家相關重大項目為立項背景等指标。
5.學校歡迎各學院院長、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和軍口各類專家組、專業組專家推薦重大項目。
6.對于已獲得國家各類科技計劃支持的項目,學校不再予以支持。
三、基本科研業務費實行項目管理,各類計劃均需組織項目申報、評審、立項、中檢、驗收等工作,已獲支持尚未結題的不能申請新項目。各單位應對本單位所獲的各類資助計劃項目履行管理職責,産生的成果需要在本單位留存電子版彩色照片或彩色掃描件,以文章為代表的成果必須要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資助”标注,學校自2013年将全面檢查各單位對項目的管理情況。
四、各單位需加強基本科研業務費的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工作,詳細論證項目各類經費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學校将進一步加強對課題預算編制的審查、監督和管理工作,建立起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與預算安排挂鈎的獎勵制度。
五、進一步規範使用經費,嚴格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類計劃項目經費仍需由各單位主管科研工作的領導審核簽批報銷,不允許他人代簽、多人簽批。
(二)基本科研業務費應根據預算據實列支與項目研究相關的設備費,原則上不得購買筆記本電腦,不得購買單價超過10萬元人民币的大型設備。特殊情況須經院系主管科研工作領導簽批并報送學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審批單見附件)。
(三)差旅費的支出須與項目研究活動密切相關,按照學校有關管理辦法執行,對于出差時間較長(15日以上)須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且經所在院系主管科研工作領導簽批,邀請專家來校隻報銷路費和住宿費,不發放補助。
(四)對于設備費、材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等科目的支出,需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将相應合同、驗收報告、轉固手續和領用單據等資料作為憑證的附件存檔。
(五)專家咨詢費和勞務費應根據項目研究需要據實列支,發放時需要本單位主管科研工作領導審批,其中專家咨詢費支付對象應是非本校專家且非項目組成員,專家咨詢費不得超過項目年度批複經費的10%;勞務費發放對象須是在校學生或臨時聘用的校外人員。
六、學校各單位主管科研工作領導應明确基本業務費執行的領導責任制,監督指導項目負責人合理使用經費、自覺接受各級财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學校将定期外請審計師事務所審計。
對違規使用基本業務費的責任人将嚴肅處理,學校将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取消經費使用資格、收回項目研究經費、更換項目負責人、撤銷立項項目、削減立項單位下一年度經費額度等處罰,對相關責任人後續申請科研項目、對外推薦專家、參加學術活動等方面予以限制。對于在項目執行過程中違規使用經費情節嚴重者,将提交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處理;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歡迎廣大教師監督基本科研業務費的使用,如有違規事件發生,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特此通知。
附件1:基本科研業務費設備采購審批單
附件2:外語系2013年自由探索項目申報表
外語系教師從即日起啟動2013年自由探索項目申報工作,申報教師年齡原則上控制在40歲以下,時間結點為2013年1月17日上午11:00前将紙質版送至綜合辦,電子版發送至fld@hrbeu.edu.cn, 項目類型分育苗、一般和重點項目三類,重點項目可個人申報也可以團隊申報,成員人數不能超過5人。
哈爾濱工程大學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