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部、中心):
為進一步落實教師崗位分類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師資隊伍的分類管理、分類評價、分類激勵機制,學校決定在對各單位教師崗位分類管理實施細則評審和批複的基礎上,推進教師崗位分類入軌聘用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員範圍
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學校在職教師(延聘和不滿1個聘期即将退休的教師不參加本次教師崗位分類聘用)。
二、聘用期限
2012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
三、實施程序
(一)組織入軌申報。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根據各單位教師崗位分類管理實施細則及其學校批複等文件精神,申報相應崗位,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師崗位分類一覽表》(附件1)并手寫簽名。學院教師崗位分類管理工作小組對本單位教師的崗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并最終确定各類崗位聘用方案,由院長簽字蓋章後,于12月4日前報人力資源處師資管理辦公室(1#531室)。
(二)組織教師填寫入軌聘用崗位約定書。12月18日前,學院教師崗位分類管理工作小組與教師協商确定崗位職責,組織教師填寫《教師崗位約定書》(見附件2),彙總後報人力資源處師資管理辦公室,學校将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三)簽訂崗位聘用合同。12月30日前,學校将審核意見反饋給各學院,學校授權學院同受聘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見附件3),明确崗位職責,實行聘期考核,聘用合同報人力資源處備案。
附件:1.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師崗位分類一覽表
2.教師崗位約定書
哈爾濱工程大學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