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2014學年第二學期繼續開展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4-01-09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350

各課程負責人:

考試是提高教學質量、檢驗教學效果和培養合格人才的重要環節。為适應我校創新人才培養和人才培養轉型升級的需要,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合格人才,學校決定本學期繼續開展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工作。

課程考核方式改革是教學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系、教研室與廣大教師要積極行動起來,投入到課程考核方式改革的研究和探索中,營造以考促學、以考促教的教學氛圍。

一、申報範圍

本次試點可申報課程為2013-201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設的理論必修、專業選修課程2012-2013學年度第二學期已進行過立項研究的課程本次不得再申報。

二、申報步驟與方法

課程負責人、項目主持人共同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項目申報書》(附件2)和《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申報彙總表》(附件3),并将《申報書》(一式二份)和《彙總表》(一式一份)于117日前報送至教務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yuantingting@hrbeu.edu.cn

三、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有關說明

1.試點課程應制定詳細的課程考核計劃,要有利于課程目标的實現,要加強教學過程考核,考核形式應多樣化、過程化,應能全面檢查教學内容的階段完成情況,要注重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期末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原則上不高于40%公共基礎理論課程期末考試成績占總成績比例不得低于60%),平時考核次數不少于6次,平時考核形式、内容由教師自定。平時考核材料應整理成冊,作為結題驗收支撐材料。

學校鼓勵面向全校開設的公共基礎理論課程積極進行考核方式改革,考核計劃和成績構成可不受本通知相關條款限制,由課程負責人及課程組制定适合本課程的考核計劃,報院系、學校審批。

2.凡參加課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課程,須經課程負責人、教研室(課程組)、院系初審後報教務處。教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學校批準立項實施,期末驗收。

3.凡批準改革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将本課程改革後的考核方式提前告訴學生,并使學生充分了解成績評定方案(如讨論、面談、課堂表現、回答問題、技能操練、提出問題、各種測驗、撰寫論文、作業、實驗報告、考試等實施計劃以及在課程最終成績中所占比例等)。實施過程中,任課教師應對每一學生的每一項評定結果及時記錄在案,并及時告知學生。要注意發揮成績評定方案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功能。

4.教務處将以課程考核方案為依據,對考試改革進行跟蹤和檢查。課程結束後,課程負責人、項目主持人、課程組應對考試改革進行總結,特别是不同考核方式的對比分析,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一份、填寫結題驗收書、提交學生每次考試成績記載表及原始材料一份。

5.經學校評審批準進行考核方式改革試點的課程,将根據各課程具體情況給予适當資助,并在院系教學工作狀态評價和教師課堂教學效果評價中有所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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