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導師:
根據《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1]2号)文件規定,現開始申報2014級研究生培養基金。研究生培養基金作為無科研項目、無科研經費導師招收2014級研究生的依據;對于已獲批資助的導師,若未招收到2014級研究生,其2014級研究生培養基金将予以回收。具體要求詳見文件(見附件1)。
院系将對指導教師申請材料進行複核,包括指導教師在研項目、科研經費、申請課題是否與其他在研或結題科研課題(項目)重複等情況。
請相關導師于
特此通知。
1.關于修訂《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2.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課題申請書
3.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課題申請書彙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