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第十二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的通知

時間:2014-06-04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771

各有關單位:
  第十二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已啟動,現将通知轉發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紮實做好人才表彰工作,把培養造就一批創新型青年科學家和科技領軍人才作為人才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戰略任務,加大工作力度,使大批青年科技人才持續湧現出來,在我市形成愛護、關心和鼓勵青年成才,支持青年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激勵全市廣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為我市實施新戰略,實現科學發展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貢獻,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協決定組織開展第十二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根據《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現就有關參評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加強對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的領導,參照《條例》中的組織機構模式,指定具體部門牽頭負責青年科技獎的推薦申報工作(已建立科協組織的單位評選機構可設在科協)。
  二、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把為我市科技和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群衆認可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薦上來。
  三、各單位推薦的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應為45周歲以下(即1969年1月1日之後出生)哈爾濱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已獲得國家、省、市級相同獎項者不再參與本獎項評選。
  四、參評條件、申報和評審程序以《條例》為準。
  五、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主要由封面、目錄、《第十二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申報人簡表》、《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推薦表》、《經濟效益證明表》、佐證材料複印件〔包括申報截止日期前獲得的科研成果複印件、論文複印件、專利證書複印件、專著複印件及榮譽證書(獎狀、獎牌、獎章)複印件〕等七部分組成。
  2.封面格式、内容統一按照附件5的樣式制作并加蓋單位公章。
  3.《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推薦表》中的“推薦單位審批意見”為區、縣(市)科協、市級學術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科協組織簽署意見并蓋章,如無上述單位推薦,隻簽署“所在單位意見”并蓋章即可。
  4.《經濟效益證明表》需要項目應用單位主管會計簽字并加蓋單位财務公章。
  5.申報人均應為科研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并附有關部門的正式鑒定書及獲獎排名名次等材料,獲獎證書與申報的成果應一緻。其中專著應複印封面、目錄和版權頁部分,論文應複印刊物封面、目錄及論文正文。取得經濟效益的(以近三年為準申報),要有實事求是的證明材料,并加蓋有關單位财務章。
  6.佐證材料複印件統一按照科研成果、論文、專利證書、專著、榮譽證書的順序裝訂,媒體刊登的申報人事迹(傳記、專訪等)不能作為佐證材料。
  7.申報人要提交一篇3000字的個人先進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的個人簡介,用作評獎後的宣傳。
  8.申報材料需提交三份,其中一份申報材料中所使用的單位公章必須為原章(即不是複印的公章)。
  9.報送申報材料時,請攜帶身份證以及著作、論文、榮譽證書等佐證材料原件供審驗,經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當時返還。
  10.請申報人将《第十二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申報人簡表》、《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推薦表》兩個表格的電子文檔發送到wangfayin@hrbeu.edu.cn
  11.申報材料均采用A4紙打印并裝訂。
  六、有關申報事項
  1.申報截止時間: 2014年6月25日。
  2.聯系人:王發銀 82589496 王偉 82519414 wangfayin@hrbeu.edu.cn
  附件:1.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條例
  2.第十二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推薦表
  3.第十二屆哈爾濱市青年科技獎申報人簡表
  4.經濟效益證明表

  5.封面樣式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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