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關于開展2014年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評選暨省級立項遴選推薦工作的通知》(高教所〔2014〕8号)(附件1)文件要求,結合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4年黑龍江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确認的通知》(黑教研函〔2014〕174号)(附件2)精神,學校繼續開展2014年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評選暨省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遴選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别
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包括留學研究生教育教學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研究生教改項目”)
研究生教改項目應在研究生教育教學領域内開展研究工作。應着重研究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和急迫性問題,要圍繞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加強研究生質量管理,探索符合研究教育規律的教育理念、标準條件、體制機制、實踐模式和經費案例開展研究。
二、立項選題依據
申請人可參照《哈爾濱工程大學2014年度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指南》(附件3)“三、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選題範圍”、“四、留學研究生教學研究項目選題範圍”、“六、學校重點關注研究方向”及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4年黑龍江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确認的通知》中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指導項目中所提出的參考選題方向,自拟項目名稱。選題為某一方面研究内容的大方向,可不做為具體的項目名稱。在指南中未涉及的研究内容,但對于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方面确有研究價值和推廣意義的項目,申請者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題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請者應為我校教師或教學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應長期工作在研究生教學或教學管理第一線,有能力承擔課題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研究工作。項目組成員組成結構合理,有能力完成項目研究工作。
(二)每個項目負責人限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最多隻能同時參加2個項目的申報(包括本科教改項目和實驗教改項目)。項目申報所列項目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項目:
1.有2項在研的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省級或校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自2012年以來超期未結題的和無正當理由放棄項目研究的。
(四)按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已在黑龍江省教育廳科研處、高教處、省社科聯、省教育規劃領導小組和省高教學會的立項項目不得重複申報。已有省級在研教改項目的主持人不得參與本年度省級立項的遴選推薦工作。
四、項目評審
(一)各院系要積極組織教師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結合自身特色,自行組織項目的評審工作并擇優遴選項目進行申報。
(二)高等教育研究所将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确定本年度校級項目。
(三)研究生院将在校級項目中,擇優遴選部分項目推薦為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并确定項目申報等級。
五、申報材料及時間安排
申報人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2014年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請表》(一式三份)(附件4)和《哈爾濱工程大學2014年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彙總表》(一式一份)(附件5),于
六、項目管理
校級項目管理按《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附件6)執行。省級項目管理按《黑龍江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附件7)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