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批人選遴選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4-07-16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898

各院(系、部、中心):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批選拔推薦及申請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發〔2014〕3043号)》精神,2014年度國家留學基金“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1:1配套資助方式)第二批人選遴選工作已經開始,結合國家要求和我校實際,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及資助内容
  1.選派專業
  學校結合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5+1”重點學科建設及人才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優先支持船舶與海洋工程、核科學與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信息與通信工程等一級學科和一批特色明顯、需求旺盛、有穩定團隊支撐的學科方向。
  2.選派類别及留學期限
  訪問學者/博士後:留學期限為6-12個月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重點選派學校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赴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等國外高校進行3個月的訪學研修(具體辦法見附件8)。
  3.留學單位
  教育、科技發達或學科專業水平突出的國家和地區的高水平大學、科研機構。
  4.資助内容及經費來源
  資助内容包括留學期間獎學金生活費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資助标準按照國家公派留學現行标準執行。
  項目所需經費由國家留學基金與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擔。
  二、申報條件
  1.基本條件:申請者應是我校在編在崗優秀青年骨幹教師,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身心健康。在校從事教學、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或組織。曾經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工作滿五年後方可再次申請。已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但未執行人員不得申請。
  2.選派類别及條件:訪問學者: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本科畢業後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曆,碩士畢業後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曆。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博士後:申請時博士畢業時間在3年以内,年齡不超過40周歲。
  3.須已獲得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正式邀請函(一般應由外方教授所寫,帶有外方單位logo的公函紙打印,包含①基本信息:姓名、國内推選單位等;②留學身份:訪問學者/博士後研究;③留學期限:明确到起止時間;④留學專業、課題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語水平要求;⑥資金資助情況;⑦外方負責人簽字(含電子簽名)與聯系方式等),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2014)》(附件1)規定的合格标準。
  4.申請者須系目前主持校級及以上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或參加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的人員。
  三、遴選原則
  1.按照“公開申請、公正評審、公平錄取”的原則開展推薦工作,優先支持科研團隊的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及成員,成梯隊或分批次赴國外高水平大學強勢學科或科研機構等從事綜合性課題研究或合作交流。
  2.根據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的需要,選派有培養潛質的優秀青年骨幹教師,應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和明确的出國任務。
  3.采取以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為依托的選拔方式,重點支持承擔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人員結合項目(課題)研究需要出國研修。
  四、選拔程序
  9月3日-8日 申請人向所在學院遞交申報材料,學院審查人員資格和條件,彙總填寫《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推薦人選一覽表》(附件2)報送人力資源處(電子版發到郵箱:kpb@hrbeu.edu.cn)。
  9月9日 人力資源處根據報名情況向學院下撥選派名額。
  9月10日-11日 學院應結合單位人才需求,組織3人及以上專家小組重點對申請人綜合素質、出國留學的必要性及研修計劃的可行性、國外留學院校或科研機構水平、國外合作者的資質和水平等進行評審,同時進行英語面試,并對其出國研修計劃提出目标要求。推薦合格人選,提交相關材料。
  9月15日-16日 根據學院推薦意見,學校組織項目評審小組進行綜合評議,确定推薦名單,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後,公示推薦名單。
  9月20日-26日 候選人網上報名,受理單位:哈爾濱工程大學。
  9月29日人力資源處組織上報材料。
  五、申報材料及要求
  1.申請人需向所在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有:《哈爾濱工程大學出國進修申請表》(附件3)、《依托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選派情況統計表》(附件4)和《哈爾濱工程大學對外交流保密審批表》(附件5)各一份,另附外語水平證明、邀請信、最高學曆及學位證等材料複印件各一份,請按順序用燕尾夾夾好。其中《依托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選派情況統計表》及各位申請人的《單位推薦意見表》需同時将電子版打包發送至Email。
  2.各學院組織專家小組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填寫《專家評審意見表》(附件6)和《“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候選人專家評審意見彙總表》(附件7),請于4月11日前将附件2-7及相關申報材料交至人力資源處(1#529室)。
  聯系人:祁豔朝 王濱 電話:82569553
  六、其他
  1.留學資格有效期為2015年9月30日。
  2.各學院應認真組織推薦工作,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錄取人員按時派出。如因學院原因影響學校派出計劃,學校取消其下一年度選派名額。因個人原因放棄項目或未按期派出而影響學校派出計劃的,五年内不允許申報公派出國項目。
  3.獲得項目資格的人員申請後不得放棄,留學身份、留學國别、留學期限、國外留學單位等以錄取文件為準,不得變更,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延期。
  有關材料填寫要求請從2014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指南查閱:
  附件:1.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2014年)

2. 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推薦人選一覽表

 3. 哈爾濱工程大學出國進修申請表

 4. 依托科研項目和課題研究選派情況統計表(職能部門加蓋公章)

5. 哈爾濱工程大學對外交流保密審批表

6.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

7.“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候選人專家評審意見彙總表   

        8. 2014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選派辦法
                       人力資源處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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