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獎勵辦法》(教社科[2009]1号),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學科範圍
根據國家标準《學科分類與代碼》(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發展需要,本次評獎的學科範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曆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管理學;(14)政治學;(15)法學;(16)社會學;(17)民族學與文化學;(18)新聞學與傳播學;(19)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20)教育學;(21)心理學;(22)體育學;(23)統計學;(24)港澳台問題研究;(25)國際問題研究;(26)交叉學科。
二、獎項設置
獎項分著作獎、論文獎、研究報告獎和成果普及獎。除成果普及獎不分等級外,其他獎項分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
三、申報資格與要求
1.申報者資格:成果公開出版、發表或向實際工作部門提交研究咨詢報告期間,正式人事關系在高校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包括離退休人員)。每人限申報一項。合作研究成果必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2.本屆評獎參評成果範圍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專著、編著、譯著、工具書、古籍整理作品等);(2)學術論文;(3)研究報告(含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等);(4)普及讀物。具體申報資格與要求,詳見《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實施辦法》(附件1)第九條的有關規定。
四、申報材料
1.申報者按要求填寫、打印《申報評審表》,并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
2.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
3.各種材料的裝訂方式
(1)著作類、論文類、研究報告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統一用A4紙打印。
(2)著作類、普及類成果一式3份(冊數較多的多卷本可報送一套),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标簽,标明申報單位、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
論文類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錄和版權頁,分别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
研究報告類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納證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研究報告全文一式3份,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标簽,标明申報單位、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
(3)申報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與《申報評審表》份數一緻,統一裝訂在《申報評審表》後;論文和研究報告類成果按《申報評審表》、成果、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
4.評獎結束後,無論申報成果是否獲獎,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五、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由于該獎項屬于限項申報,請各單位科技辦于2月2日前将本單位預申報的數量和完成人姓名上報科研院條件綜合處,逾期不予申報。經科研院确認申報名額後,所有申報材料于3月14日前上報科研院條件綜合處。
聯系電話82519414,聯系人:王偉。
附件:1、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實施辦法
2、申報評審表
科研院
2015年1月29日
附件:1.實施辦法及評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