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2016年度中加學者交換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5-03-04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836

各院(系、部、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外交和國際貿易部關于中國-加拿大學者交換項目的諒解備忘錄》,2015-2016年度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将繼續選拔留學人員赴加拿大有關高校學習和研究。
   一、選派計劃
 (一)選派專業、選派類别及留學期限
1.選派專業:加拿大相關研究領域,側重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如商學、經濟學、法律、國際關系、曆史、政治、社會學、地理、藝術、英語或法語文學、語言學、教育、傳播政策、媒體研究、規劃、科學政策、社會管理、環境研究、建築及其它相關領域。
   2.選派類别:訪問學者
   3.留學期限:4-12個月 (二)選派規模:不超過100人月/年(即每年錄取人員留學期限之和不超過100個月)
  二、資助内容
  在加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約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學目的地的食宿費(最高為350加元)及醫療保險費用由加方承擔;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被錄取人員将以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于2015年12月31日前派出。
  三、人選條件
 (一)應符合《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申請人基本條件及《2015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選派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具體請登錄國家留學網查詢。
 (二)須具備相當熟練的英語或法語的聽說讀寫能力。語言水平須滿足以下任一項:
   1.英語水平應達到TOEFL成績80分以上或雅思成績5.5分以上;
   2.英/法語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連續留學8個月(含)以上,或連續工作12個月(含)以上,或曾以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身份留學3個月(含)以上;
   4.加方接受導師出具的申請人語言水平可滿足在加研修需要的書面證明。
 (三)申報條件
   1.需具有碩士或碩士以上學位,碩士畢業後一般應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曆,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申請人的學術水平和研究計劃的學術質量将作為選拔的首要标準。
   3.優先考慮研究課題旨在促進對加拿大認識和了解的申請人。
   4.優先考慮研究項目能夠在申請人回國後在中國産生廣泛影響的申請人,可通過出版專著、在著名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的方式,亦可通過其它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國得以更廣泛地傳播。
 (四)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周歲(含50周歲)。不接受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的中國公民,以及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的中國公民的申請。
  四、時間安排
 (一)被推薦人選于2015年3月25日-31日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網報時,受理機構名稱請選擇“直接上報基金委”,項目名稱請選擇“中加學者交換項目”。
 (二)申請人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單位推薦意見及書面申請材料報至人力資源處綜合辦公室(1#529室),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被推薦人選需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一式七份):
   1.獎學金英/法文申請表(見附件)
   2.其他材料(含原件一份):
  (1)中、加專家推薦信各一封(英文);
  (2)語言水平證明;
  (3)加方機構正式邀請信。
  五、聯系方式
  學校聯系人:關卓轶 王濱 聯系電話:82569553 郵箱:kpb@hrbeu.edu.cn
  國家留學基金委聯系人:劉佳睿 聯系電話:010-66093952 傳真:010-66093945
  電子信箱:jrliu@csc.edu.cn

附件:獎學金英/法文申請表


人力資源處
2015年3月3日  

附 件: 1.獎學金英法文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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