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溫馨提示

時間:2015-03-04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834

各位教職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均應于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内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一下的罰款。”
  為此我們提醒您:如果2014年全年所得達到12萬元以上,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其中包含補發以前年度工資),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所得等11項,無論取得的各項收入是否已經繳納了個人所得稅,無論代扣代繳單位是否按稅法規定進行了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均應于2015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年所得12萬元的計算不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以及《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至第九項規定的免稅所得: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5)保險賠款;(6)軍人的轉業費、複員費;(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所得。
  一、自行納稅申報方法
  網上申報,具體申報程序可登陸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網站:
  二、自行納稅申報咨詢
  1、可撥打“12366”稅收咨詢服務熱線;
  2、登陸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網站查詢,撥打電話95105183;
  3、直接向開發區地方稅務局 “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窗口”進行咨詢,聯系電話:82280730 82280704
  三、我校主管稅務局:哈爾濱市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漢水路275号
  四、各位教職工全年個人工資津貼等所得,可以登錄校園網進入高級财務管理平台進行查詢,咨詢電話:82519554
  五、申報系統中,“任職受雇單位稅務代碼”一項填寫23010904131000300000;“所屬稅務機關”選擇“哈爾濱市開發區地方稅務局”;“任職單位所屬稅務科所”可不填寫。
如有疑問可向财務處咨詢,聯系電話:82519966,聯系人:賈際






                            财務處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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