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繼續開展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5-06-25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282

各有關單位:
  考試是提高教學質量、檢驗教學效果和培養合格人才的重要環節。為适應我校創新人才培養和人才培養轉型升級的需要,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合格人才,學校決定在本學期繼續開展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本次試點可申報課程為2015-2016學年度第一學期開設的理論必修、專業選修課程(上課人數不少于30人)。
  (注:以前曾立項結題的課程本次不得再次申報)
  二、申報方法
  課程負責人、項目主持人共同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項目申報書》(附件2)和《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課程考核方式改革試點申報彙總表》(附件3),并于78日前報送至教務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yuantingting@hrbeu.edu.cn。院系進行審核彙總。
  三、有關要求及說明
  1.試點課程應制定詳細的課程考核計劃,要有利于課程目标的實現,要加強教學過程考核,考核形式應多樣化、過程化,應能全面檢查教學内容的階段完成情況,要注重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期末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原則上不高于40%(公共基礎理論課程期末考試成績占總成績比例不高于60%),課程考核總次數應不少于6次,考核方式應靈活多樣,平時考核形式、内容由教師自定。平時考核材料應整理成冊,作為結題驗收支撐材料。

    學校鼓勵面向全校開設的公共基礎理論課程積極進行考核方式改革,考核計劃和成績構成可不受本通知相關條款限制,由課程負責人及課程組制定适合本課程的考核計劃,報院系、學校審批。
  2.凡參加課程考核方式改革的課程,須經課程負責人、教研室(課程組)、院系初審後報教務處。教務處組織專家評審,學校批準立項實施,期末驗收。
  3.凡批準改革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将本課程改革後的考核方式提前告訴學生,并使學生充分了解成績評定方案(如讨論、面談、課堂表現、回答問題、技能操練、提出問題、各種測驗、撰寫論文、作業、實驗報告、考試等實施計劃以及在課程最終成績中所占比例等)。實施過程中,任課教師應對每一學生的每一項評定結果及時記錄在案,并及時告知學生。要注意發揮成績評定方案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功能。
  4.教務處将以課程考核方案為依據,對考試改革進行跟蹤和檢查。課程結束後,課程負責人、項目主持人、課程組應對考試改革進行總結,特别是不同考核方式的對比分析,形成書面總結報告并填寫結題驗收書、提交學生每次考試成績記載表及原始材料。
  5.經學校評審批準進行考核方式改革試點的課程,将根據各課程具體情況給予資助,資助項目分為重點資助和一般資助,重點資助比例約占總項目數的20%。經學校評審結題的項目将在院系教學工作狀态評價和教師課堂教學效果評價中有所體現。
  6、學校将于下學期開學初公布本次批準立項的課程名單。

   附件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