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終結報告書
按照教育部社會科學司要求,現對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超期未完成項目進行集中清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範圍
根據《項目管理辦法》規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自批準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為3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2年。據此,本次項目清理的範圍是:2010年我司批準立項的所有未結項、申請結項未通過或經批準延期後到期未結項的規劃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
二、清理要求
1.上述範圍内各類項目須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簡稱(《結項辦法》)的規定程序和要求申請結項,并提交《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終結報告書》(以下簡稱《終結報告書》)及有關結項材料。未按規定申請結項的項目,教育部社會科學司将一律予以撤項。
2.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項目,由項目責任人提出延期申請。申請延期必須填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簡稱《項目變更申請表》),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課題的研究進展情況,經學校審核同意并簽署意見後報教育部審定。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自項目責任人填報《項目變更申請表》日起計算),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項。
3.凡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責任人所在學校(簡稱依托學校)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由學校計劃内賬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賬戶;被撤銷項目責任人3年内不得申報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類項目。
4.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依托學校追回已撥經費,并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用項目經費購置的圖書、設備等屬于國有資産,按規定全部上交依托學校。
5.有關項目的結項情況,将作為學校申報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的重要參考。
三、材料報送
1.項目結項材料需經學校審核。
需通訊評審的項目報送以下材料:
(1)項目《終結報告書》原件1份及電子版(Word格式);
(2)《鑒定意見書(彙總用)》原件1份及電子版(Word格式),《鑒定意見表(個人用)》附于其後裝訂;
(3)項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書稿報送裝訂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後補報);
(4)項目《申請評審書》1份。
符合免予鑒定條件的項目報送下列材料:
(1)項目《終結報告書》原件1份及電子版(Word格式);
(2)項目成果原件3套;
(3)項目《申請評審書》1份(複印件)。
申請延期結項的報送下列材料:
(1)《項目變更申請表》原件1份及電子版(Word格式);
(2)延期時間(最多1年)内拟開展的項目研究計劃。
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電子版一份。
四、時間節點
學校集中受理時間截至10月9日。
科研院民品處聯系人:胡娅南
聯系電話:82589625
郵箱:minpinchu@126.com
本通知所涉及的所有相關文件、也可在“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