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在提升學校自主創新能力、原始創新水平與高層次人才培養水平方面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經費執行率,現啟動201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庫論證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原則
1.重點支持緊密圍繞我校國防科技工業“十三五”十大重點發展方向和民口重點發展方向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關鍵技術攻關、前沿技術探索和特種設備研制(國防科技工業“十三五”十大重點發展方向請到科研院領取紙質文件,民口重點方向見附件1);
2.重點支持40歲以下青年教師和青年教師團隊;
3.重點鼓勵開展跨院系、跨學科的交叉研究;
4.突出支持能夠有重大高水平科研産出的項目;
5. 優先支持興海學術團隊申報的項目;
6.強化優質項目的穩定支持,項目研究周期最長可到5年。
二、工作要求及時間安排
1.此次項目庫不受《哈爾濱工程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施行)》(校科字〔2010〕44号)等相關規定的限制,從實際需要出發,按需論證。所有符合上述第一部分6條原則,且不違反《财政部 教育部關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的意見》(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财教〔2009〕173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171号)文件(見附件2、3、4)要求的項目均可申報。
2. 此次項目論證采取科研項目和項目所需設備條件同步論證的方式,科研項目部分請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書》(附件5),設備條件部分請填寫《設備論證明細表》(附件6)。同時,學校将結合此次論證工作試點啟用新版科研管理系統相關模塊,系統啟用時間另行通知,系統啟用前請按照附件5及附件6準備材料。
3.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此次項目論證工作,組織調動各方力量,采取多種形式,确保項目質量,并對上報的項目按照論證充分程度及必要性、重要性進行排序。
4.請于2015年9月23日前将申請書電子版上傳至科研管理系統,同時将書面材料(每個項目申請書1份,設備論證明細表1份和學院申報項目彙總表1份〔附件7〕)以學院(系、部)為單位報送至1号樓服務大廳科研院服務窗口。
5.論證項目和申報材料原則上不得涉密。涉密項目另行單獨上報。
聯系人:趙榮、孫穎、袁翠玲
聯系電話:82589496、82588730
附件:1.“十三五”民口重點方向
2.《财政部 教育部關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的意見》(财教〔2008〕233号
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财教〔2009〕173号)
4.《财政部 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171号)
5.哈爾濱工程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書
6.設備論證明細表
7.申報項目彙總表
2015年9月9日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