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學校綜合改革方案和2016年工作要點,進一步推進和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不斷總結凝練研究生教育教學成果,積極發揮優秀成果的示範、輻射作用,推動各項改革工作出成效,切實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經研究,學校決定開展2016年校級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1.緊密圍繞學校綜合改革、“十三五”規劃和2016年重點工作,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為目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切實解決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并将研究實踐成果落實到具體工作中。
2.加強學校和院系的協同合作,充分發揮基層學術組織的主體作用,積極調動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課教師及教學管理人員的主動性,鼓勵跨學科、跨院系、跨部門的協作研究,保證研究的系統性與科學性。
3.倡導重點項目與一般項目相結合、水平提升與成果培育相結合、理論研究與教學實踐相結合,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力争産出高水平的實踐教學研究成果。
4.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嚴格立項、開題、中期檢查、結題驗收各環節要求,保證課題完成質量。
二、項目建設方式
1.重點突出、統籌協同。結合學校綜合改革、“十三五”規劃、2016年重點工作,學校凝練形成若幹重點研究方向。各院系應緊密圍繞重點研究方向積極組織申報,學校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重點審查項目的創新性、科學性、實踐性以及與重點工作的結合度,對于同一研究方向的課題,加強統籌、協同合作,保證項目建設質量,推進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各項工作全面落實,從而促進研究生教育教學水平的提高。
2.院系是開展教學研究的主體。各院系應充分調動基層學術組織和廣大研究生導師的主動性,圍繞學校及本院系研究生培養工作深入開展研究實踐,同時要全面掌握學院的立項情況,加強監督與指導,統籌推進項目研究進展、協調研究内容與方式,形成高質量的教學改革研究成果。
三、項目研究内容
(一)重點研究方向
1.構建“三海一核”特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體系研究與實踐
2.學科自評估體系建設的研究與實踐
3.本研貫通培養模式改革研究與實踐
4.博士生創新能力培養機制改革研究
5.加強産學研合作的校企合作培養模式研究與實踐
6.研究生教育國際化合作模式研究
7.研究生公共基礎課程改革研究與實踐
8.研究生學位課、必修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
9.研究生網絡在線課程教學模式創新研究與實踐
10.研究生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研究與實踐
11.研究生導師團隊指導模式的研究與實踐
12.研究生創新創業教育與創新實踐體系建設研究
13.研究生學生管理組織體系創新模式研究與實踐
14.研究生學術交流體系的研究與構建
15.研究生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的研究與實踐
16.研究生培養質量監控與評價反饋機制研究
17.基層學術組織育人作用發揮機制研究
(二)一般研究方向
對于其它涉及到研究生教育理論、培養模式與課程建設、教學方法、考核模式、導師隊伍建設、學位授予以及研究生管理等方面,學校将評選産生一批一般項目予以資助。
四、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應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礎,項目研究内容應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學規律,預期成果具有先進性和示範性,有推廣價值,能在學校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中起到示範和指導作用。
2.項目負責人應為我校有較為豐富的研究生培養與教學實踐及教學研究經驗的研究生導師、承擔研究生課程任課教師、基層學術組織負責人以及具有研究生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經驗的相關人員。項目組成員結構應合理,規模适度。
3.項目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不得同時參與申報3個及以上項目。
4.所主持的省級或校級教改項目自2015年以來超期未結題的、無正當理由放棄項目研究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負責人申報項目。
五、項目管理
學校加大對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資助培育力度,重點研究方向視研究内容撥付資助經費。一般項目按照《哈爾濱工程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執行。
項目建設實行動态管理,項目建設周期為1-2年。學校将在年底對項目進行中期檢查,項目到期進行結題驗收。學校将加強對項目的檢查與指導,對項目建設開展不利的項目,将減少或終止經費資助,直至撤銷該項目,并進行情況通報。
六、申報程序及評審
本次研究生校級立項評選采取院系申報,學校評審的方式進行。各院系自行組織項目的申報工作,統一報送研究生院,學校對申報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2016年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以及其他國家、省部級項目,将從重點研究方向中擇優推薦。
七、申報材料和時間安排
申報人填寫《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請表》(A4紙打印,側面裝訂)和《2016年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彙總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