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時間:2016-12-28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1032

各單位:
  現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617号)轉發給你們,請按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好各項工作。

                                                         黨政辦公室
                                                        20161227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61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将2017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12日(星期一)補休。
  二、春節:127日至22日放假調休,共7天。122日(星期日)、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41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5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五、端午節:528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3天。5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節、國慶節:10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3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确保人民群衆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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