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1�2号,見附件1)文件規定,現開展2017級碩士研究生培養基金的申報工作,現将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碩士研究生培養基金申報要求
(一)碩士研究生培養基金是無科研項目、無科研經費導師招收2017級碩士研究生的依據,具體文件要求見《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二)根據學校綜合改革和“十三五”期間規劃建設需要,本次培養基金優先資助理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外語系等學院的數學、物理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外國語言文學等學科。
本次培養基金優先資助申報内容與“船海核”特色學科體系及學校精英人才培養體系相關的項目。
(三)本次培養基金項目用于培養2017級碩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培養基金申報工作安排
(一)相關導師将申請書(一式三份)及彙總表于
(二)院系對指導教師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包括指導教師在研項目、科研經費、申請課題是否與其他在研或結題科研課題(項目)重複等情況,審核通過後報送至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三、其它
1.導師填報的材料不得涉密。
2.對于已獲批資助的導師,若未招收到2017級碩士研究生,其2017級碩士研究生培養基金将予以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