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嚴謹的治學态度,工作認真負責,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二、年齡、專業技術職稱及學位要求
欲參加選聘翻譯專業學位碩士生導師的申請者應具有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職稱,具有學校審定通過的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年齡上限要滿足培養一屆學生(一般為2年)。原則上具備本學科或相近學科碩士學位。具有博士學位的講師,也可申請翻譯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
三、實踐及科研要求
申請者應具備下列條件,其中3為必備條件。
1. 申請者應具有紮實的翻譯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近5年内,筆譯方向指導教師申請者須出版譯著15萬字以上或具有累計20萬字以上英漢互譯實踐(由系學術委員會認定)。為MTI學生開設課程一門,或為某門課程B角教師。
2. 正式出版具有較高水平的學術專著、編著、譯著(若有合作者,其本人撰寫部分在5萬字以上,其專著、編著必須與翻譯相關,以下3―6條同此規定);
3. 發表學術論文3篇(均在正刊上發表、其中至少有1篇學術論文發表在CSSCI來源期刊(不含擴展版,申請者為第一作者)。
4. 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前2名)或主持教育廳科研課題1項(前1名)或者參與前兩個項目兩項(排名前3)。
5.獲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及以上(排名前4(含主持人,下同)或者獲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及以上(排名前3)
6.主持完成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重點項目(精品項目)1項或一般項目2項。
四、校外指導教師遴選條件
1. 熱愛翻譯專業碩士學位教育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具備培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2. 一般應為翻譯專業相關領域具有高級職稱的管理人員或專業人員,具有五年以上與翻譯專業學位相關的工作經驗,工作業績突出,在翻譯相關專業領域有較高聲望和較大影響。
3. 對翻譯專業領域有一定的研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學報及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其中有1篇學術論文應發表在CSSCI來源期刊(不含擴展版,申請者為第一作者)。(必須與翻譯相關,下同)。
2)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
3)正式出版學術專著1部。
4)出版譯著20萬字以上或具有30萬字以上英漢互譯實踐(由系學術委員會認定)。
外語系學術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