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程大學外語系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辦法

時間:2020-05-11作者:文章來源:外語系浏覽:3582


一、    複試分數要求

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複試分數要求

專業

代碼

專業

名稱

方向

名稱

學習

形式

分數

要求

招生計劃

(不含單考)

複試

人數

差額比例/需調劑

050200

外國語言文學

英語語言文學

全日制

 

滿足國家

複試線

6

3

需調劑

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8

4

需調劑

俄語語言文學

2

2

100%

055101

英語筆譯

科技英語筆譯

30

23

需調劑

二、    複試

1.  資格審查

複試前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複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除須審查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外,按考生類别須分别審查:

1)非應屆考生

學曆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在校曆年學習成績單(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應屆本科生

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階段已學習課程成績單。

考生須根據所屬類别将上述相應材料掃描版(jpg/pdf格式)及其他佐證材料,于5131500前通過“中國教育在線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提交,複印件于新生報到時提交至外語系複查。若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複試、拟錄取、錄取資格。

2.  複試時間、地點安排

複試拟定于517日進行,采取“網絡遠程複試”的形式,統一使用“中國教育在線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為軟件平台,“騰訊會議”為備用平台。為保證公平公正和穩定網絡環境,采取“複試組專家集中”“考生遠程雙機位”方式進行考核。

3.  複試成績計算方法

複試總成績滿分200分,複試總成績達标線120分。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複試總成績÷2×30%

4.  複試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知識應用能力,英漢互譯水平,邏輯思維和批判性思維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健康等。

5.  拟錄取

1)按總成績在專業方向的排名确定拟錄取考生,由高向低依次拟錄取。

2)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拟錄取。

①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複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拟錄取;

② 考生的複試總成績低于達标分數線者不予拟錄取;

③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錄取;

④ 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曆(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拟錄取;

⑤ 非本校應屆國防生的其他高校或軍事院校的考生不得錄取;

⑥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3)拟錄取考生經學校統一公示後,還需上報國家審核,最終錄取結果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為準。

6.  繳費

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需在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交納考試費100/人次。

參加多個院系複試的考生,須按照複試次數分别繳納考試費用。

未繳納考試費的考生無法參加複試,未繳納考試費産生的後果由考生承擔。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複試者,已支付的複試費不退。

7.  體檢

新生報到時由校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标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号)、《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号)文件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    其他要求

1.  複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複試内容屬于國家機密級事項。複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将相關信息洩露或公布,違者按違紀處理。

2.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達到報考條件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2020年教育部招生錄取文件執行相應加分政策。

3.  身份證如果丢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證明張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4.  學生證如果丢失,需開具學信網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5.  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按要求進行學曆或學籍認證。報名期間學曆校驗未通過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曆認證報告。複試期間未按相關規定時間提交報告的考生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将取消其錄取資格。

6.  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所有定向就業考生均必須在錄取前簽訂《哈爾濱工程大學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書》(一式3份),由研究生所在單位、考生、研究生院各執一份。

7.  拟錄取名單公示後,外語系對考生調檔并政審,未提供政審材料者不發放錄取通知書。政審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8.  新生入學3個月内,學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9.  确有經費報銷需要的考生可領取複試費發票,領取發票的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    本辦法由外語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方式:QQ1104270364(一志願考生)、680973086(調劑考生)

監督舉報電話:0451-82589586

監督舉報郵箱:

 

哈爾濱工程大學外語系

20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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